第五章 品種權的審查與批準 第三十三條 在初步審查、實質審查、復審和無效宣告程序中進行審查和復審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應當自行回避,當事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要求其回避: ?。ㄒ唬┦钱斒氯嘶蛘咂浯砣私H屬的; (二)與品種權申請或者品種權有直接利害關系的; (三)與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其他關系,可能影響公正審查和審理的。 審查人員的回避由品種保護辦公室決定,復審人員的回避由植物新品種復審委員會主任決定。 第三十四條 一件植物品種權申請包括兩個以上新品種的,品種保護辦公室應當要求申請人提出分案申請。申請人在期限內對其申請未進行分案修正或者期滿未答復的,視為撤回申請。 申請人按照品種保護辦公室要求提出的分案申請,可以保留原申請日;享有優(yōu)先權的,可保留優(yōu)先權日。但不得超出原申請文件已有內容的范圍。 分案申請應當依照《條例》及本細則的規(guī)定辦理相關手續(xù)。 分案申請的請求書中應當寫明原申請的申請?zhí)柡蜕暾埲?。原申請享有?yōu)先權的,應當提交原申請的優(yōu)先權文件副本。 第三十五條 品種保護辦公室對品種權申請的下列內容進行初步審查: (一)是否符合《條例》第二十七條規(guī)定; ?。ǘ┻x擇的近似品種是否適當;申請品種的親本或其他繁殖材料來源是否公開。 品種保護辦公室應當將審查意見通知申請人。品種保護辦公室有疑問的,可要求申請人在期限內陳述意見或者補正;申請人期滿未答復的,視為撤回申請。申請人陳述意見或者補正后,品種保護辦公室認為仍然不符合規(guī)定的,應當駁回其申請。 第三十六條 除品種權申請文件外,任何人向品種保護辦公室提交的與品種權申請有關的材料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視為未提出: (一)未使用規(guī)定的格式或者填寫不符合要求的; (二)未按照規(guī)定提交證明材料的。 當事人當面提交材料的,受理人員應當當面說明材料存在的缺陷后直接退回;通過郵局提交的,品種保護辦公室應當將視為未提出的審查意見和原材料一起退回;郵寄地址不清的,采用公告方式退回。 第三十七條 自品種權申請之日起至授予品種權之日前,任何人均可以對不符合《條例》第八條、第十三至第十八條以及本細則第四條規(guī)定的品種權申請,向品種保護辦公室提出異議,并提供相關證據和說明理由。未提供相關證據的,品種保護辦公室不予受理。 第三十八條 未經品種保護辦公室批準,申請人在品種權授予前不得修改申請文件的下列內容: (一)申請品種的名稱、申請品種的親本或其他繁殖材料名稱、來源以及申請品種的育種方法; ?。ǘ┥暾埰贩N的zui早銷售時間; (三)申請品種的特異性、一致性和穩(wěn)定性內容。 品種權申請文件的修改部分,除個別文字修改或者增刪外,應當按照規(guī)定格式提交替換頁。 第三十九條 品種保護辦公室負責對品種權申請進行實質審查,并將審查意見通知申請人。品種保護辦公室可以根據審查的需要,要求申請人在期限內陳述意見或者補正。申請人期滿未答復的,視為撤回申請。 第四十條 依照《條例》和本細則的規(guī)定,品種權申請經實質審查應當予以駁回的情形是指: ?。ㄒ唬┎环稀稐l例》第八條、第十三條至第十七條規(guī)定之一的; ?。ǘ儆诒炯殑t第四條規(guī)定的; (三)不符合命名規(guī)定,申請人又不按照品種保護辦公室要求修改的; ?。ㄋ模┥暾埲岁愂鲆庖娀蛘哐a正后,品種保護辦公室認為仍不符合規(guī)定的。 第四十一條 品種保護辦公室發(fā)出辦理授予品種權手續(xù)的通知后,申請人應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個月內辦理相關手續(xù)和繳納第1年年費。對按期辦理的,農業(yè)部授予品種權,頒發(fā)品種權證書,并予以公告。品種權自授權公告之日起生效。 期滿未辦理的,視為放棄取得品種權的權利。 第四十二條 農業(yè)部植物新品種復審委員會,負責審理駁回品種權申請的復審案件、品種權無效宣告案件和授權品種更名案件。具體規(guī)定由農業(yè)部另行制定。 第六章 文件的提交、送達和期限 第四十三條 依照《條例》和本細則規(guī)定提交的各種文件應當使用中文,并采用國家統(tǒng)一規(guī)定的科學技術術語和規(guī)范詞。外國人名、地名和科學技術術語沒有統(tǒng)一中文譯文的,應當注明原文。 依照《條例》和本細則規(guī)定提交的各種證件和證明文件是外文的,應當附送中文譯文;未附送的,視為未提交該證明文件。 第四十四條 當事人向品種保護辦公室提交的各種文件應當打印或者印刷,字跡呈黑色,并整齊清晰。申請文件的文字部分應當橫向書寫,紙張只限單面使用。 第四十五條 當事人提交的各種文件和辦理的其他手續(xù),應當由申請人、品種權人、其他利害關系人或者其代表人簽字或者蓋章;委托代理機構的,由代理機構蓋章。請求變更培育人姓名、品種權申請人和品種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、國籍、地址、代理機構的名稱和代理人姓名的,應當向品種保護辦公室辦理著錄事項變更手續(xù),并附具變更理由的證明材料。 第四十六條 當事人提交各種材料時,可以直接提交,也可以郵寄。郵寄時,應當使用掛號信函,不得使用包裹,一件信函中應當只包含同一申請的相關材料。郵寄的,以寄出的郵戳日為提交日。信封上寄出的郵戳日不清晰的,除當事人能夠提供證明外,以品種保護辦公室的收到日期為提交日。 品種保護辦公室的各種文件,可以通過郵寄、直接送交或者以公告的方式送達當事人。當事人委托代理機構的,文件送交代理機構;未委托代理機構的,文件送交請求書中收件人地址及收件人或者*署名人或者代表人。當事人拒絕接收文件的,該文件視為已經送達。 品種保護辦公室郵寄的各種文件,自文件發(fā)出之日起滿15日,視為當事人收到文件之日。 根據規(guī)定應當直接送交的文件,以交付日為送達日。文件送達地址不清,無法郵寄的,可以通過公告的方式送達當事人。自公告之日起滿2個月,該文件視為已經送達。 第四十七條 《條例》和本細則規(guī)定的各種期限的*日不計算在期限內。期限以年或者月計算的,以其zui后一月的相應日為期限屆滿日;該月無相應日的,以該月zui后一日為期限屆滿日。期限屆滿日是法定節(jié)假日的,以節(jié)假日后的*個工作日為期限屆滿日。 第四十八條 當事人因不可抗力而耽誤《條例》或者本細則規(guī)定的期限或者品種保護辦公室的期限,導致其權利喪失的,自障礙消除之日起2個月內,zui遲自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內,可以向品種保護辦公室說明理由并附具有關證明文件,請求恢復其權利。 當事人因正當理由而耽誤《條例》或者本細則規(guī)定的期限或者品種保護辦公室的期限,造成其權利喪失的,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個月內向品種保護辦公室說明理由,請求恢復其權利。 當事人請求延長品種保護辦公室期限的,應當在期限屆滿前,向品種保護辦公室說明理由并辦理有關手續(xù)。 本條*款和第二款的規(guī)定不適用《條例》第十四條、第二十三條、第三十二條第二、三款、第三十四條、第三十七條第二款規(guī)定的期限。 第四十九條 除《條例》第二十二條的規(guī)定外,《條例》所稱申請日,有優(yōu)先權的,指優(yōu)先權日。 第七章 費用和公報 第五十條 申請品種權和辦理其他手續(xù)時,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(guī)定向農業(yè)部繳納申請費、審查費、年費。 第五十一條 《條例》和本細則規(guī)定的各種費用,可以直接繳納,也可以通過郵局或者銀行匯付。 通過郵局或者銀行匯付的,應當注明品種名稱,同時將匯款憑證的復印件傳真或者郵寄至品種保護辦公室,并說明該費用的申請?zhí)柣蛘咂贩N權號、申請人或者品種權人的姓名或名稱、費用名稱。 通過郵局或者銀行匯付的,以匯出日為繳費日。 第五十二條 依照《條例》第二十四條的規(guī)定,申請人可以在提交品種權申請的同時繳納申請費,但zui遲自申請之日起1個月內繳納申請費,期滿未繳納或者未繳足的,視為撤回申請。 第五十三條 經初步審查合格的品種權申請,申請人應當按照品種保護辦公室的通知,在規(guī)定的期限內繳納審查費。期滿未繳納或者未繳足的,視為撤回申請。 第五十四條 申請人在領取品種權證書前,應當繳納授予品種權第1年的年費。以后的年費應當在前1年度期滿前1個月內預繳。 第五十五條 品種權人未按時繳納授予品種權第1年以后的年費,或者繳納的數(shù)額不足的,品種保護辦公室應當通知申請人自應當繳納年費期滿之日起6個月內補繳;期滿未繳納的,自應當繳納年費期滿之日起,品種權終止。 第五十六條 品種保護辦公室定期發(fā)布植物新品種保護公報,公告品種權有關內容。 第八章 附 則 第五十七條 《條例》第四十條、第四十一條所稱的假冒授權品種行為是指下列情形之一: ?。ㄒ唬┯≈苹蛘呤褂脗卧斓钠贩N權證書、品種權申請?zhí)?、品種權號或者其他品種權申請標記、品種權標記; (二)印制或者使用已經被駁回、視為撤回或者撤回的品種權申請的申請?zhí)柣蛘咂渌贩N權申請標記; ?。ㄈ┯≈苹蛘呤褂靡呀洷唤K止或者被宣告無效的品種權的品種權證書、品種權號或者其他品種權標記; ?。ㄋ模┥a或者銷售本條第(一)項、第(二)項和第(三)項所標記的品種; ?。ㄎ澹┥a或銷售冒充品種權申請或者授權品種名稱的品種; ?。┢渌阋允顾藢⒎瞧贩N權申請或者非授權品種誤認為品種權申請或者授權品種的行為。 第五十八條 農業(yè)行政部門根據《條例》第四十一條的規(guī)定對封存或者扣押的植物品種繁殖材料,應當在1個月內做出處理。 第五十九條 當事人因品種申請權或者品種權發(fā)生糾紛,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且人民法院已受理的,可以向品種保護辦公室請求中止有關程序。 依照前款規(guī)定申請中止有關程序的,應當向品種保護辦公室提交申請書,并附具人民法院的有關受理文件副本。 在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生效后,當事人應當向品種保護辦公室請求恢復有關程序。自請求中止之日起1年內,有關品種申請權或者品種權歸屬的糾紛未能結案,需要繼續(xù)中止有關程序的,請求人應當在該期限內請求延長中止。期滿未請求延長的,品種保護辦公室可以自行恢復有關程序。 第六十條 已被視為撤回、駁回和主動撤回的品種權申請的案卷,自該品種權申請失效之日起滿2年后不予保存。 已被宣告無效的品種權案卷自該品種權無效宣告之日起,終止的品種權案卷自該品種權失效之日起滿3年后不予保存。 第六十一條 本細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。1999年6月16日農業(yè)部發(fā)布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實施細則(農業(yè)部分)》同時廢止。 |